
彭黎文律师
pengliwen.fabao365.com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
2008-07-07 11:33:54 来源:
劳动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》
年工作日 365天-104天(休息日)-11天(法定假日)=250天
季工作日 250天÷4季=62.5天
月工作日 250天÷12月=20.83天
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÷月计薪天数
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÷(月计薪天数×8小时)
月计薪天数=(365天-104天)÷12月=21.75天
- 大家都在看

2009年4月,我与家属携带着女儿一同到成都。小玩了几天后,小舅子给我们一再推荐成都欢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